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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长安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6年度缴纳学费通知

    发布时间:2026-01-07 来源: 点击:次

    各校外教学点及全体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在籍生:

    根据学院安排,2026年春季学期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在籍学生缴费工作已经开始,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:

    一、缴费年级

    2022级、2023级、2024级、2025级在籍学生及2026级新生

    二、缴费方式

    学费必须由学生本人关注长安大学计划财务处微信公众号(chdjcc)按时缴纳2026年学费。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代收、代缴学生学费。

    2026级新生:搜索并关注“长安大学计划财务处”微信公众号(chdjcc),第一步 “微缴费--缴费通道--校园统一身份认证--账号激活”在激活中设置密码;第二步“微缴费--缴费通道--校园统一身份认证--输入学号和密码--学杂费”进行缴费。

    其他在籍生:“微缴费--缴费通道--校园统一身份认证--输入学号和密码--学杂费”进行缴费

    三、缴费时间

    缴费时间:2026年1月7日——2026年2月27日;

    按照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和《长安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》规定,未按时缴纳学费的2026级新生将视为自动退学,学院将不予注册学籍,2022级-2025级在籍生不按时完成缴费的将影响选课和正常毕业。

    四、学费标准

    学费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、物价局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执行。《关于公布2025-2026学年各级各类学生收费项目标准及收费要求的通知》(http://jcc.gfscw.cn/2025/0919/c3232a255660/page.htm)执行,各教学点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。

    五、学费发票

    我校学费发票均为电子发票,缴纳学费后,通过“微缴费--学费票据-统一身份认证—输入学号和密码---菜单--已缴费查询”查询下载电子发票。

    六、注意事项

    (1)长安大学计划财务处为我校学费唯一收款部门,严禁各教学点代收代缴、超标准收费及捆绑收费。

    (2)学费为每学年缴纳一次。

    (3)退费及缓缴学费办理以《长安大学学费住宿费管理办法》中相关细则为准,各教学点务必提前告知学生相关政策。


    长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

     2026年1月7日